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于2024年12月获批成立,由浙江大学牵头,联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南方科技大学共同组建。实验室围绕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中国建设的国家战略需求,面向土壤安全与健康战略目标,重点攻克土壤与地下水污染过程精准识别、绿色生态修复、污染风险防控等关键技术难题,目标成为世界一流的土壤安全与健康创新高地与人才中心,高水平支撑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转向土壤安全,迈向土壤健康。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开放合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及创新引领高地作用,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运行机制设立开放课题,支持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相关领域的基础性和前沿性研究。
一、支持方向
开放课题不限定具体课题内容,但须围绕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重点资助以下方向:
1. 土壤环境过程识别与溯源:开发原位探测与超时空模拟方法,研究污染形成机制与溯源方法,创新污染演变规律与过程调控理论。
2. 土壤污染治理与绿色修复:研究园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技术,构建园区周边土壤污染自然生态修复技术,建立区域土壤系统治理与安全利用体系。
3. 土壤风险防控与安全监管:研究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技术体系,构建土壤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创建全球土壤生态系统健康标准与评估方法。
二、申报说明
1. 支持额度
2025年拟设立开放基金15-20项,其中重点项目15万/项、常规项目5万/项。资助期限2年。
2.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海内外学者。
(2)申请人与实验室有一定合作基础及下一步合作意向,需与至少1名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报。
(3)申请的课题应符合申请指南,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
3. 成果管理
(1)课题结题时要求至少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2篇,发表论文时,在列出作者所在单位的同时,必须署名“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或“State Key Laboratory of Soil Pollution Control and Safety”。
(2)开放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一年和两年时做中期汇报和结题汇报,并向实验室登记科研成果。
4. 经费管理
(1)开放课题经费严格按照全国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主要用于材料费、测试费、差旅费等。
(2)开放课题立项后,经费将拨至实验室内合作老师名下,按任务书规定内容执行。
5. 申请书提交
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到soillab@zju.edu.cn,经实验室专家组评审后择优批准,待批准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所在单位盖章)寄送实验室。
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附件1: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1-88982199
邮箱:soillab@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B131
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